

明朝太監等級分為:總管太監、副統管太監、首領太監、筆貼式太監、八品侍監、太監。
太監,也稱宦官,通常是指中國古代被閹割后失去性能力而成為不男不女的中性人,他們是專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員。又稱寺人、奄人、閹官、宦者、中官、內官、內臣、內侍、內監等。太監這個名稱最早出現于遼,本來是政府高級職位的名稱,并不一定由宦官擔任。至明朝時,宮廷內設十二監二十四衙門,提領者被稱為掌印太監,俱由宦官出任。低階宦官名少監、中監,高階宦官是太監;于是太監變成了高級宦官的稱謂,后來成了對宦官的統稱。1923年7月16日,溥儀裁撤宮內太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