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標簽的主要內容有化學品標識、象形圖、信號詞、危險性說明、防范說明、供應商標識、應急咨詢電話、資料參閱提示語。當化學品具有多種危險性時,象形圖可以根據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中危險性先后順序確定方法進行確定;信號詞選用原則當選了“危險”則不應出現“警告”;危險性說明應該按照物理危險、健康危害、環境危害的順序排列。
化學品的標志:化學品標志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類別可分為主標志16種,副標志11種,主標志由危險特性的圖案、文字說明、底色和危險品類別號4個部分組成,形狀為菱形標志,副標志圖形中無危險品類別號。標志的尺寸顏色可根據GB190規定進行執行。標志的使用原則當由多種危險性時主標志表示主要危險性類別,副標志表示重要的其他危險性類別。同時要注意的是GHS和TDG的標志的圖形相似但底色和圖形顏色不一樣,如GHS為白底、圖形黑色,四周菱形粗邊紅色框,無文字;TDG采用紅底、圖形白色或黑色,四周菱形白色或黑色框,有文字為白色或黑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