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資房是會算房產稅的,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稅由產權所有人交納。產權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當地或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為報交。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照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房屋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按照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經營自用的應稅房產實行從價計征,將房產原值一次性減除10%~30%后的余值按照1.2%的年稅率計算繳納房產稅。對將房產出租的實行從租計征,即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按照12%稅率計算繳納房產稅。
集資建房如果是符合住房改革的有關規定,是屬于用房改的價格向職工出售公有住房的不繳稅。如不符合住房改革的有關規定則單位應繳納營業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職工個人需要繳納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契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