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內設計是根據建筑物的使用性質、所處環境和相應標準,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和建筑設計原理,創造功能合理、舒適優美、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這一空間環境既具有使用價值,滿足相應的功能要求,同時也反映了歷史文脈、建筑風格、環境氣氛等精神因素。
室內設計需要工程技術上的知識,也需要藝術上的理論和技能。室內設計是從建筑設計中的裝飾部分演變出來的。是對建筑物內部環境的再創造。室內設計可以分為公共建筑空間和居家兩大類別。
現代室內設計的立意、構思,室內風格和環境氛圍的創造,需要著眼于對環境整體、文化特征以及建筑物的功能特點等多方面的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