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CPC中央委員會和州議會做出的重大機構安排,以應對我們國家面臨的主要公共衛生問題并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并免費提供給公眾。
那么,您知道哪些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是什么?這項服務包括什么?誰可以享受這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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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孕產婦健康管理
為了確保母親和嬰兒的安全,促進產后康復和健康的胎??兒生長,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服務為孕婦提供免費的母親和分娩健康管理服務。
1。什么是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
孕產婦和兒童健康管理是指在整個懷孕和兒童期間被診斷為懷孕的婦女的母親和兒童健康狀況,直到分娩后42天,包括個人衛生,心理和營養指導,干預和治療異常情況等。
2。產婦和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
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任何在管轄區永久居民的孕婦都可以享受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
3。一個女人懷孕后
您可以喜歡哪些健康管理服務?
婦女懷孕后,她可以從整個懷孕到分娩后42天享受健康管理服務。內容包括:懷孕初期的健康管理,懷孕的第二階段,懷孕晚期,產后就診和42天的產后健康檢查等,如下:
(i)懷孕初期的健康管理
懷孕的早期階段是在懷孕的13周內產婦運動,您可以享受的服務是:
1。在孕婦需要去她居住的醫療機構之后,她將在建立“母親和兒童健康手冊”后進行第一次產前檢查。醫生評估了孕婦的健康狀況,包括詢問其過去的歷史,家族史,個人病史等,觀察其身體狀況,心理健康等,以及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婦科檢查以及血液常規,尿液常規,血型,肝功能,肝功能,腎臟功能,腎臟功能,艾滋病和肝炎。
2。在懷孕早期提供生活方式,心理和營養保健指導,并強調避免胚胎對胚胎的不良影響和疾病的不良影響,并迅速告知并敦促孕婦接受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
3。根據檢查的結果,應及時將具有懷孕危險因素的孕婦和可能的懷孕禁忌癥或嚴重的并發癥轉交給上級醫療和衛生機構,并且應及時跟蹤轉診結果。
(ii)懷孕期間的健康管理
懷孕的第16-24周是懷孕的第二階段。醫生通常為懷孕16-20至21-24周之間的孕婦提供健康教育和指導。
1。評估和指導孕婦的健康以及胎兒的生長和發育狀況,并確定需要產前診斷和轉診的高風險關鍵孕婦。
2。對于未發現異常的孕婦,除了在懷孕期間提供生活方式,心理,運動和營養指導外,還必須告知和敦促她進行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以防止出生缺陷。
3。對于被發現有異常或關鍵跡象的孕婦,應立即將其轉移到高級醫療和衛生機構,并及時跟蹤轉診結果。
(iii)懷孕晚期的健康管理
懷孕28周后,妊娠晚期是這種情況。醫生通常在28至36周,懷孕37至40周時提供健康教育和指導。
1。在懷孕期間對孕婦進行自我監控方法的指導,促進自然分娩,母乳喂養,預防和治療懷孕期間并發癥和合并癥。
2。對于在隨訪期間發現高風險的孕婦,她們應該敦促她們根據醫療和衛生機構的建議將隨訪時間增加。如果在隨訪期間發現高風險情況,建議及時推薦它們。
(iv)產后訪問
產后訪問是醫生從醫院出院后的一周內由醫生在母親家進行的產后家庭探訪產婦運動,母親和新生兒接受了身體檢查,健康咨詢和指導。
產后訪問內容:
1。通過觀察,檢查和詢問,我們可以理解母親,乳房,子宮,lochia,會陰或腹部傷口恢復的一般狀況。
2。為母親提供產后衛生保健指導,提供有關母乳喂養困難,產后便秘,痔瘡,會陰或腹部傷口等的指導,并指導母親在必要時及時去合格的機構進行治療。
3。被發現存在諸如胸膜感染,產后出血,子宮康復不良,未恢復懷孕并發癥和產后抑郁癥等問題的婦女,并將轉移到上級醫療機構進行進一步檢查,診斷和治療。
4。通過觀察,詢問和檢查來了解新生兒的基本狀況,并指導母親正確照顧嬰兒。
(五)分娩后42天的健康檢查
普通的母親可以去管轄區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城鎮健康中心進行42天的產后健康檢查。如果母親在懷孕或分娩期間患有異常,則必須去原始分娩醫療機構進行檢查。通過查詢,觀察,一般體格檢查和婦科檢查,應在必要時進行輔助檢查,以評估母親的恢復;并提供有關心理保健,性健康和避孕的指導,預防生殖道感染,獨家母乳喂養6個月,孕產婦和嬰兒營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