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仲裁費用的問題,勞動爭議仲裁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仲裁不收費。商事仲裁,需要收費。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前者是仲裁機關辦理案件所支出的費用,由申訴人預交;后者包括鑒定費,勘驗費、測試費、旅差費和證人的誤工補貼等,按實際開支收取。案件處理終結,受理費和處理費均由敗訴人承擔;當事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按比例分擔;在仲裁庭達成調解協議的,雙方協商分擔。仲裁費用包括國內經濟合同仲裁費用和涉外仲裁費用。
【法律依據】
《關于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鑒證費收費標準及其使用范圍的規定》,案件受理費按下列標準收取:
(1)爭議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
(2)爭議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過10萬元部分的4%。
(3)爭議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過50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