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環保證的步驟是:
1、向當地環保局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資料,需要準備的資料有,名稱核準書,法人身份證;
2、經營范圍,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坐標圖,產品原材料,主要產品年產量,工藝流程圖;
3、然后環保局受理申請后實地考察,先出環評報告,后去辦理環保批文。
4、全部合格后就發證,不合格會下達期限整改通知,然后再次實地核查,最后合格后發證。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三條,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第六條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確定本行政區域內負責受理排污許可證申請的核發環保部門、申請程序等相關事項,并向社會公告。
依據環境質量改善要求,部分地區決定提前對部分行業實施排污許可管理的,該地區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報環境保護部備案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