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準差系數又稱均方差系數。反映標志變動程度的相對指標。總體標準差系數的計算公式為V=σ/x*100%
式中:V=為標準差系數;σ為標準差;x為平均數。當以樣本標準差系數(稱變異系數/離散系數)估計總體標準差系數時,式中:VS為變異系數;S為樣本標準差。對于不同水平的總體不宜直接用標準差指標進行對比,標準差系數能更好的反映不同水平總體的標志變動度。
標準差變動系數為標志變異系數的一種。標志變異系數指用標志變異指標與其相應的平均指標對比,來反應總體各單位標志值之間離散程度的相對指標,一般用v表示。標志變異指標有全距、平均差和標準差,相對應的,便有全距系數、平均差系數和標準差系數3種。計算方法為:標志變異系數=標志變異值/相對應的平均值.
